若问大部分香港业主是否真正拥有自己的单位,他们多半会回答「是」。但严格而言,几乎没有人真正做到。除了一个历史上的例外,香港每一幅土地都是以政府批出的租约形式持有,而非以永久业权(freehold)方式拥有。当你购入一个单位,实际上是买入在余下地契年期内占用及使用该土地的权利,连同该幢建筑物的一份业权。
多年以来,这项分别看似只属理论。地契年期长、楼市向上,很少买家会细看当中条款。然而随着2047年——大量地契原定届满的年份——日渐逼近,地契到期后会如何处理,已由法律上的注脚变成实实在在的关注。本文将说明租借业权在实际上的意义、2047年为何重要,以及近期的立法如何改变买家与业主所面对的局面。
租借业权实际上代表什么
香港几乎完全采用租借(leasehold)制度。政府作为最终业主,按固定年期批出土地租约,换取一笔预先缴付的地价(premium)及持续缴付的租金。购入单位者便承接该份地契的权益。这与英国、美国等地常见的永久业权截然不同——在那些地方,业主可无限期持有物业之下的土地。
在日常层面,这项分别影响甚微。你可以居住、装修、放租、按揭及出售单位,与永久业权持有人无异。对大多数业主而言,地契年期足够长,鲜少构成实际限制。这项分别最关键的时刻有两个——当地契临近届满时,以及当买家或贷款机构希望确认尚余多少年业权时。
你可能遇到的不同地契年期
并非所有香港地契年期都相同,物业所系的年期主要取决于批出的时间与地点。港岛及九龙较旧的地契,往往以75年、99年甚至999年批出。新界不少地契在历史上则系于一个约在1997年年中之前届满的年期。近数十年批出的较新地契,则一般由起始日期起计为期50年。
你可透过政府地契文件,以及土地注册处备存的查册纪录,确认自己地契的年期。知道起始日期与年期长度,便能推算届满日期——而决定尚余多少稳定业权的,是这个届满日期,而非建筑物本身的楼龄。
2047年为何一直笼罩市场
2047年之所以份量特别,是因为它正好在1997年主权移交后的第50年,也就是「维持香港制度」原则原先所系的时点。大量地契——包括不少在主权移交前后获延期者——原定于2047年6月30日届满。多年来这造成一片不确定的阴霾:旧楼的买家,以及为其提供贷款的银行,均无法确定地契会否获得续期、以何条件续期,或需付出多少代价。
这种不确定带来实际影响。按揭银行一般倾向让还款年期稳妥地落在余下地契年期之内,因此缩短中的地契可能限制买家所能取得的按揭,或令日后放售变得复杂。随着2047年逼近,地契续期问题愈来愈难以忽视。
《政府租契(续期)条例》解说
政府已于2024年7月设立清晰的机制。根据《政府租契(续期)条例》,将予届满的一般地契可获续期50年,而业主无须为此另缴地价。有关安排设计为自动运作,令个别业主无须逐一提出申请。
地政总署会在每批地契届满约六年前,于宪报刊登续期公告,让业主与整体市场提早获得确定性。条例生效时刊登的首份公告,涵盖最早届满的一批地段;而数量远为庞大、将于2047年届满的一批地契,亦会按同一框架处理。实际效果是消除了昔日大部分关于2047年的忧虑:对大多数普通业主而言,业权如今按可预期的条件延续,而非面对前景不明的「悬崖」。
地租与持有物业的持续成本
续期并非全无代价。业主无须另缴地价,但获续期地契的业主须每年缴付相当于物业应课差饷租值3%的地租,并随租值每年重新评估而调整。这与不少现有新界及主权移交后地契缴付地租的基础相同,因此对大量业主而言,这是一项熟悉而轻微的经常开支,而非新增负担。
值得将这项地租与差饷区分开来——差饷是向使用者征收的另一项费用——亦应与缴付予大厦管理公司或业主立案法团的管理费分开。三者计算基础各异、分项列出,审慎的买家在承诺前应充分了解三者。
买家与业主应核实什么
置业前,宜先弄清楚你所购入的究竟是什么。请你的律师从查册确认地契年期及届满日期,并指出该地契是否纳入政府的续期安排。查明是否须缴地租及其计算基础。若需借贷,宜及早与银行商讨余下年期,因为这可能影响所提供的还款年期。
对大多数购入一般单位的住宅买家而言,以上种种都不必过虑。续期框架已令业权比十年前可预期得多。重点只在于做足功课、心中有数,让地契年期成为已知的因素,而非在交易后段才发现的意外。
总结
在香港置业,几乎总是意味着持有政府批出的长期租约,而非永久业权土地;多年来,2047年的迫近令这项分别显得岌岌可危。2024年推出的续期机制,已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问题,让大多数地契得以按清晰条件再延续半世纪。对买家与业主而言,理性的回应不是忧虑,而是审慎尽职:了解自己的地契年期、明白随之而来的地租,并将两者纳入较长远的规划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