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置業,大眾習慣稱之為「買磚頭」,但在法律本質上,買家所購入的實質是該地段的不可分割份數(Undivided Shares),以及相應單位的獨有佔用權。香港現行土地註冊制度依據《土地註冊條例》(第 128 章)運行,屬於「契約註冊制(Deeds Registration System)」,土地註冊處的登記紀錄僅確立文件的優先次序,並不直接賦予政府保證之法定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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