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很少有事情能像一次計劃周詳的裝修那樣,徹底改變一個家的使用感受。本地居住空間稀有而昂貴,一個開放式廚房、一間重新規劃的浴室,或是一整幅度身訂造的儲物櫃,帶來的日常舒適度往往勝過多出一百呎實用面積。但不少業主低估了一點:在香港,裝修在很大程度上是一項受法例規管的工程,而非純粹的品味選擇。單位是你的,但大廈是共有的;樓宇結構受《建築物條例》規管;而大廈公契則一直靜靜地在背後劃下界線,室內設計師沒有義務主動提醒你。
於是同一個劇本不斷重演:工程開始,鄰居投訴噪音或滲水,管理處發出停工通知,業主才在工程做到一半時發現,原來當中某些項目需要註冊承建商、需要訂明建築專業人士,甚至只是需要法團的書面同意。到了那一步,任何選擇都是昂貴的。本文整理出這套制度如何運作,以及在第一鎚敲下之前,值得先完成的查核。
單位屬於你,但大廈不是
香港的住宅單位,幾乎都是以「不可分割份數」的形式持有,附帶獨家佔用某一單位的權利。除此以外的部分——結構框架、外牆、天台、走廊、電梯大堂、公用去水渠管,以及通常包括窗框——都屬於大廈的公用部分。這條分界線決定了大部分規則:只涉及單位內部的工程,在符合安全法例的前提下大致由業主自行決定;但凡觸及、改動或附加於公用部分的工程,則不然,一般須取得公用部分管理者的同意,實務上即是由管理公司代表法團批出。
這正是為什麼業主通常可以自行重鋪浴室瓷磚而毋須知會任何人,卻不能在未經大廈審批程序下更換窗框、在外牆加裝冷氣機支架,或改動一條同時服務樓下單位的去水管。
小型工程監管制度是什麼
屋宇署設有「小型工程監管制度」,讓指定表列內的較小型建築工程,可以循簡化程序進行,毋須事先提交圖則申請批准。表列工程按複雜程度與風險分為不同級別,每一級別分別訂明何人可以設計及監督——較簡單的項目由訂明註冊承建商獨力承擔,較複雜的則須由認可人士或註冊結構工程師等訂明建築專業人士負責——以及須在動工前或完工後向屋宇署提交哪些文件。
表列中不乏住宅業主熟悉的項目:冷氣機支撐架、晾衣架、簷篷、招牌、部分去水渠改動、某些非結構間隔牆工程,以及外牆飾面修葺等。有兩點必須記住。其一,簡化程序不等於毋須程序:大部分級別仍然要求聘用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並向屋宇署呈報,而這些文件日後正是證明工程合法的憑據。其二,不在表列之內的工程並非不受規管,而是回到完整的圖則審批與同意程序,那是一項須由認可人士主導、繁重得多的工作。
因此,對一般單位翻新而言,真正該問的不是「我需唔需要申請」,而是「這批項目中哪些屬於法定小型工程,誰有資格施工」。稱職的承建商應該能夠逐項以書面回答。
結構、樓板,以及絕不應碰的工程
少數幾類改動,造成了不成比例的麻煩:在結構牆上開孔或擴大開孔;切割柱、樑或樓板;為安裝浴缸而降低樓板;改動或拆除女兒牆;改變大廈外觀;圍封露台、工作平台或平台天台;以及把單位擴建至天井或天台之上。部分屬於絕對禁止,部分則須經妥善的專業設計與事先批准方可進行,但沒有一項是可以交由裝修師傅拍板的。
做錯的後果,遠比裝修本身長壽。僭建物是依附於物業而非依附於興建者。日後買家的律師會在業權文件上提出,銀行估價師亦可能注意到,而一旦有清拆令登記在物業之上,出售難度將顯著上升。承接上手僭建的業主同樣要面對這個問題——這正是驗樓時必查僭建的原因。如果你正在裝修,合理的目標是讓單位的業權狀況比接手時更乾淨,而不是更差。
公契與管理處實際管到什麼
在法定規管之外,還有一層合約規管。大廈公契約束每一位業主,通常限制改動結構與外觀、禁止干擾公用設施,並就噪音、滋擾與復原訂立責任。多數屋苑會在公契之上再加一套大廈守則:准許施工時間、周末與公眾假期的限制、以客用電梯運送物料的規定、公用走廊與大堂的保護措施、垃圾處理安排,以及進出大廈的工人登記。
不少管理公司同時設有正式的裝修准許證程序,需要填交申請表、提交承建商註冊與保險副本,並繳付可退還按金,以擔保公用地方不受損毀。這些手續行政性質居多,難度不高,但需要時間;而若擬進行的工程與公契抵觸,申請被拒絕是常態。請在設計階段就把公契與大廈守則讀一遍。等到圖則落實、物料落單之後,才發現屋苑限制開放式廚房或不容許改動去水位,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損失。
浴室、廚房與去水問題
濕區引發的鄰里糾紛,比裝修工程任何其他部分都多,風險主要有二。其一是防水:拆除瓷磚往往會破壞原有防水層,若重鋪時未有妥善重做,最終會以樓下天花的一片水漬呈現。其二是去水:接駁新電器、移動地台去水位,或改動與公用污水或廢水立管的接駁方式,都會改變整條立管的水流狀況,而這些渠管是共用的。
香港的滲水個案由食物環境衞生署與屋宇署合組的聯合辦事處處理,程序緩慢、需要入屋調查,各方都不好受。若調查認定滲水源頭正是業主近期的改動,該業主無論在實務還是法律上都處於下風。因此,請堅持在鋪磚前取得書面防水規格並進行蓄水測試,並把任何去水改動一律視為須取得管理處同意、並在適用時作小型工程呈報的項目。
另有兩個工種值得單獨提醒。任何具規模的電力工程,應由註冊電業工程人員施工,完工證明書必須交到業主手上並妥為保存。氣體裝置工程則必須由註冊氣體裝置技工進行——這絕非可以將就的範疇,不合規格的裝置既危險,也會在日後任何檢驗中成為缺陷。
揀承建商,以及把一切寫進合約
凡涉及法定小型工程,承建商必須持有相應註冊資格;請索取並核實文件,而不是接受口頭保證。除此以外,保障主要來自合約。一份可用的裝修合約,應載明詳細工程範圍與規格、附有數量的工程清單、以已核實完工進度(而非日曆日期)掛鈎的分期付款、變更工程須事先議價的書面程序、缺陷責任期,以及一筆在缺陷修妥前扣起的尾數。
保險的重要性也超出多數業主的預期。在香港僱用工人者,必須投購僱員補償保險;拿不出有效保單的承建商,不應讓其進場。第三者責任保險同樣關鍵,因為裝修期間最可能蒙受損失的一方,正是樓下鄰居。兩份保單都索取副本、核對生效日期,並與裝修文件一併存檔。
對「先重後輕」的付款安排要保持警覺。在物料落單之前先付出大額訂金,一旦承建商未能履約,業主的風險敞口相當大——而這是一個由眾多小型經營者組成、流動性甚高的行業。按已完成並經檢視的工程分期付款,才能讓各方利益一致。
動工前的實務次序
依次為:取得並細讀大廈公契與大廈守則;草擬工程範圍,辨識哪些項目觸及結構、外觀或公用設施;就該類項目徵詢專業意見,把不能合法進行的部分刪去或重新設計;確認哪些工程屬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範圍、應由何人施工;向管理處申請裝修准許證;訂立列明規格與分期付款的書面合約;核實承建商註冊資格與保險;並把每一份證明書、呈報文件與相片集中存檔。
這份檔案的價值,比表面看來高得多。日後出售單位時,能夠證明改動是依法進行並有文件佐證,正好回答謹慎買家律師必然提出的問題,也消除了交易拖慢或被壓價的其中一個常見原因。
小結
在香港裝修完全是可以駕馭的事,但制度只回報那些把法律與大廈管理視為設計簡報一部分、而非事後文書工作的業主。及早釐清什麼屬於結構、什麼屬於公用部分、什麼落入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在圖則定稿前把公契與大廈守則放在案頭;並以書面合約聘用有註冊、有保險的承建商。做到這幾點,餘下的意外就只會是驚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