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人以為在香港買樓,最難的一關只是儲夠首期和通過銀行的供樓壓力測試。只要每個月準時供款,成功「上車」之後,關上物業的大門,屋內的空間便可以隨心所欲處理?

事實上,在香港做業主,除了每月向銀行履行供款責任外,自你在律師樓簽署買賣合約(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的那一刻起,除獲得物業的擁有權外,同時亦承擔一系列與物業有關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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